搬家很麻煩又一章。

搬家以後必須要改地址,郵局有所謂的 moving package 填一填寄回去就可以,或者上網登記也很方便,如此就可以指定從幾月幾號開始郵件寄到新的地址。當然這項免費服務不是百分之百完善,像我今天開舊信箱 (我舊家租到月底) 裡還是會有信,改成新地址的信也可能積了一堆後才送到,有時效的郵件可能就會延誤。

DMV 方面也要去改,法律規定改住址要在搬家後十天內完成。

水電瓦斯電話有線電視更不用說了,因為改的不只是 billing address,是連服務的地址都要改,也就是他們會把新的電表瓦斯表放在你的帳號下,這些在美國人工至上的社會當然都要收錢,而且不便宜。

再來還有銀行和信用卡,雖然網路上就可以更改,但跑銀行一趟的時候就會發現他們的系統並不一定更新。但這也可能是安全上的考量。

前兩天接到 Citi Bank 信用卡部門打來的電話,說我的帳戶有點問題,其實我上網看我的帳戶時就已經顯示有 high-risk activity。仔細問原來是我上網改地址後必須的確認,因為他們怕改地址的不是本人。他們還要求我第二天從工作的地方 (對我來說是學校) 打去,不過我留的實驗室電話並不能在他們的系統登錄,於是又問我了一堆信用的問題。被弄得頭昏腦脹,不過再上網發現帳戶內有 high-risk activity 的警告消失了。所以這應該不是什麼詐騙集團的伎倆 (再說他們也沒叫我匯錢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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